問題:市面上洗衣精容量標示單位不一,購買時該如何比較?

 

 

回答:立法委員王育敏今(13)日上午,關於洗衣精等液體商品的標價問題召開記者會。她指出,1公克的洗衣精只有0.95毫升,但大部分消費者都認為1公克就是1毫升,她質疑各家廠商用此種方法造成消費者無法正確比價。

 

王育敏指出,許多先進國家有所謂的「單位定價」,針對同種類的商品須採用相同度量單位,如洗衣精就應以毫升為單位。她要求政府將液體洗衣精納入「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中,規範各家廠商以相同單位標示,避免消費者購買時被混淆。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廖汝洲說,「原先商品標示法在定法時,因考慮市場變動較大,所以沒有把這部分規範進去。會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的方法,朝這個方向推動努力。」

 

不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組長周俊榮則表示,不同配方的洗衣精有不同的密度,需有較精密的檢測,不能單靠量杯測量,否則會被人質疑。

 

王育敏則反駁說,「今天要求統一度量衡是讓消費者能夠正確了解產品的差別。不管是超濃縮產品還是普通產品,消費者要有相同的單位才能比價。不然一個用毫升一個用公克,消費者根本無法正確比價。密度的問題是你們檢測需要做的,跟消費者要的完全不同。」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專門委員吳丁宏說,公平會主要針對促銷這一部份在努力,大家都希望可以用促銷價買到商品,但有許多廠商的促銷從沒停過,消費者購買的價格根本不算是所謂的促銷價。

 

關於8月13日立法委員召開記者會討論洗衣精等液體商品的標價問題,我們想提出小小的建議:許多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時,常以每公克或每毫升的單價來做比價,但是這當中所隱藏的問題是消費者真買到了高品質又低單價的產品了嗎?還是買到了被稀釋過?或是加入增稠劑來改變外觀的產品呢?誠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周俊榮組長所言,不同配方的洗衣精有不同的密度,需有較精密的檢測,不能單靠量杯測量,否則會被人質疑。事實上,最重要的關鍵點應在產品的有效濃度標示,此即為CNS4986(合成清潔劑之化學分析法)第3.11節所規定試驗之界面活性劑相當含量(濃度),這才是真正要去比較的地方,否則,吃虧的永遠是不明就理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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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克非1毫升  標示混亂買東西被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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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精1公克 ≠ 1毫升 不同單位難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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